我院于2021年9月27日对以下服务项目进行院内招标,现将招标结果明细公示如下:
为体现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原则,公示期3个工作日。请中标公司公示期满后将中标合同交于设备科。
公示期: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9日。
注:请于公示期满后第二个工作日内将设备维护保养合同(含廉洁购销合同)一式四份送至设备科1551办公室闫老师处;联系电话:83009841。
疫情防控要求:
1、赴院参加报名、论证、招标、投标、维修、维保、验收、手术跟台、送货、寄存等相关院外人员需出示健康码、行程码以及7天内核酸阴性证明;
2、谢绝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院,中高风险地区以官方通报为准。